四川:酒驾处罚不再一刀切 喝得越多罚得越重
http://www.scol.com.cn ( 2010-08-05 04:13:56 ) 来源: 四川在线-天府早报
近日,省交警总队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编撰出一本《四川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该《指南》根据6部法律法规,将道路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进一步细化,作为交警执法的“教材”以及“白皮书”。昨日,省交警总队宣传法制处法制科专业人士廖峻向本报记者解读了《指南》中的新规。
该罚不该罚都有规定
目前,省交警总队已经将该《指南》下发到8个市州,成都、德阳、绵阳、自贡、达州、眉山、广安和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正在试行。其中,成都市交警二分局作为成都市交管局率先实行的分局。
该分局事故民警表示,正在学习这份《指南》。“它在规范执勤执法,尤其把解决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多发和疑难问题说得很明白。哪些种情况下可以不处罚,或是从轻从重处罚;哪种违法行为根据其行为轻重、后果轻重罚多少都做了详细的规定。”
非正式听证全国首试
《指南》有一项创举开了全国先河——“非正式听证”。比如,交警要拘留你15天,但你觉得不应被拘留。意见分歧较大,咋办?“非正式听证”就派上用场了。既然是非正式的,整个程序就比较简单了。听证地点就在交警队办公室,甚至就在你家里都行。听证过程也很简单,由办案交通警察提出你违法的事实、证据、行政处罚依据建议,你再进行申辩、质证。并且允许你聘请律师或熟悉法律的亲朋好友等参加听证。
但听证的笔录和结果可不简单。交警会将听证过程制作成笔录文书,将处理意见和建议在听证笔录中写明,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。
非正式听证适用于4类案件:拟处行政拘留的案件;禁止专业运输单位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案件;长期信访的案件;疑难、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。“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;将长期信访的案件和疑难、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纳入可以适用的范围,可以增进行政主体和相对人间的沟通,实现良性互动,减少复议、诉讼和上访,提高行政效率。”廖峻说,该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尚无先例,四川交警也是首次进行尝试。
重罚制度 暂不执行
目前,深圳出台了当地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罚条例,并已经实施。例如:擅自改动号牌罚款5万元,酒驾罚款上万元等严厉处罚措施。对于这种重罚制度,廖峻表示,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,因此他无法回答四川是否会按照深圳的处罚标准来执行。 早报记者丁宁
编辑: 何勇 [关闭窗口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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